山东招商网络> 正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突出抓好赤泥等大宗固废利用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技术研发,提升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努力推动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化、高值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形成赤泥、其他工业废渣、再生资源、技术研发等四大综合利用业务板块,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工作把握如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引领。发挥政府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制度建设、政策制定、行业规划、园区设置等,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政策基础和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激发综合利用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以赤泥、钛白石膏等产生量大的大宗固废为重点,发挥重点、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分类引导,精准施策,实行分重点、分品种的定制化管理。
(三)园区为主,多点布局。基地建设采取以中铝齐鲁工业园发展赤泥综合利用为主,铸造固废综合利用、钛白石膏综合利用等其他工业固废多点布局的模式建设。
(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依托中铝科创园,推广先进适用的赤泥处理技术;依托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大学等高等院校,推广铸造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依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广钛白石膏生产特种工程材料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综合利用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五)绿色环保,安全高效。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减少资源消耗为目标,利用先进处理技术,科学规划和安全实施赤泥等废弃物处理,杜绝产生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
(六)试点示范,模式推广。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鼓励优秀企业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促进综合利用产业向集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壮大存量、推广引进增量的总体思路,坚持产业组织理念和产业化思维,加速产业、创新、资金、政策、服务一体化融合,形成以赤泥、再生资源、工业废渣等固废为重点的综合利用产业集群,着力推动综合利用产业大规模、高质量、突破式发展,各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形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以赤泥等大宗固废为主攻方向,形成赤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废渣、技术研发等四大综合利用板块,横向拓宽、纵向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优化综合利用产品结构,力争形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二)培育龙头企业。围绕赤泥等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等重点方向,培育和引进4-6家骨干龙头企业,引领、带动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创建综合利用研发中心。以现有山铝环保科技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研发单位为主体,以赤泥综合利用为技术攻关重点,采取合作、引进等方式,建设一批领先的综合利用研发机构和技术研发中心。
(四)建成综合利用技术转让平台。依托系统性、成规模、成熟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形成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输出能力,力争建成全国性综合利用技术转让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紧盯前沿,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功能定位、运作模式、综合利用产业政策要求,以赤泥、再生资源、工业废渣、技术研发四大功能板块为重点,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部署应用创新示范工程,通过扩大市场需求创造企业入驻良好条件。鼓励本地传统企业通过技术合作、投资和合资等方式与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培育引进创新能力强、行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产业链条发展壮大。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在中铝齐鲁工业园规划赤泥利用产业园,优先抓好赤泥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落地,同时积极推进其他再生资源和工业废渣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
(二)集群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结合区域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引导、优化调整综合利用产业的空间与结构布局,合理规划与我市相关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匹配的综合利用能力。集中支持、配套发展,形成骨干企业支撑的产业集群。经开区重点打造赤泥、工业废渣等综合利用产业,形成以赤泥、工业废渣为主导的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淄川区围绕水泥、建材行业,重点打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博山区围绕化工、铸造、陶瓷琉璃等行业,重点打造钛白石膏、铸造固废、陶瓷琉璃为主导的综合利用产业集群;临淄区重点打造化工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桓台县、高青县以废旧钢铁、汽车拆解、工业废渣为重点,打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鼓励有关区县结合自身特点发展综合利用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有机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三)发挥优势,完善产业链条。按照“龙头带群带链”模式,串珠成链、集链成群,围绕工业固废、再生资源等综合利用领域,着力打通一批重点产业链关键节点,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竞争力强的产业链条,打造赤泥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资源再生综合利用领域等产业链条,实现工业固废排放、研发、处置利用、产品使用企业之间的畅通衔接。集中要素资源,加速培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各链条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带动产业链条跨越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四)加快标准制定,建设综合利用技术交易平台。组织、联系重点综合利用企业、山东理工大学、中铝研究院、各大院校等综合利用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鼓励建立分支机构和合作机构,开发推广经济可靠的综合利用技术,为基地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储备。在充分总结综合利用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加快赤泥及新型建材等综合利用产品标准的制定、申报、颁布实施,为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开发和推广应用提供标准支撑。积极探索技术成果转让的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和转化评价、交易机制,借鉴“互联网+”的成果转化模式,构建开放、共享的综合利用技术成果转让交易平台,将综合利用技术、专利、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实现成果的共享和交易。充分利用综合利用技术交流平台,加快推广成熟技术,形成平台与技术融合发展的良好生态优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培育骨干企业,发展重点项目。立足淄博工业固废产生与利用现状,依托山铝等大型国有企业,引进经济实力强、技术先进的综合利用企业,借助其在技术研发、资金、人才、市场等方面优势,整合资源配置,发挥其辐射周边、带动地方的示范作用,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大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基地重点有序发展赤泥、建筑垃圾、工业废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积极建设赤泥生产路基材料、磁肥、微粉填料、炼钢辅料、陶粒、建材等示范项目;加快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产品项目的落地;提高尾渣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含硫尾渣制酸及贵金属回收项目的建设;加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步伐,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
四、实施路径
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重点在赤泥、再生资源、工业废渣、技术研发、城企融合发展等领域,培育做强优势产业,布局引进未来产业,实施五大工程。
(一)实施赤泥综合利用工程。针对赤泥打造三大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和一条无害化处置产业链。以水泥配料、陶瓷制品原料、景观砖、透水砖为重点,推广利用赤泥生产建材产品,形成赤泥建筑材料产业链条,促进赤泥在建材行业的利用。推广利用赤泥生产高铁砂(铁粉),形成赤泥选铁产业链条,推动赤泥在钢铁、水泥等行业的应用。推进赤泥改性材料建设,形成以赤泥路基材料、陶粒、赤泥发泡为重点的赤泥路用材料链条。推广利用赤泥生产净水剂、磁肥、填充料、阻燃剂等,形成净水剂、土壤改良剂、填充料的无害化赤泥产业链条,拓展赤泥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应用,力争建成国内一流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
专栏1赤泥综合利用工程重点方向:
1.赤泥建材领域。依托现有水泥、赤泥新材料企业的技术成果,沿链拓宽赤泥在其他建材类企业的推广应用,精准帮扶,提升赤泥利用量。
2.赤泥选铁领域。依托山铝、盛日等企业,对赤泥可利用价值进行深度开发,开展低成本赤泥选铁分砂,提取有价金属矿物,提升赤泥综合利用价值。
3.赤泥改性领域。依托山东海逸等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专利、资金,开展赤泥改性,提升赤泥大规模应用途径。
4.赤泥无害化领域。依托山铝、山东翼冠等企业,开展赤泥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
5.赤泥生态治理领域。依托中铝山东,开展采用赤泥对中铝山东第二赤泥堆场和周边矿坑、闲置土地等进行生态治理,成为中铝齐鲁工业园园区绿地。重点企业:中铝山东、淄博天之润、山东海逸、山东翼冠、山东盛日、山东金卡材料、淄博东大环保、山东淄创、淄博超威、山东新迪丹等。
(二)实施再生资源工程。依托博山区、桓台县、高青县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扩大废旧钢铁加工配送、机动车拆解回收、铸造用砂再生循环利用规模,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跨越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资本运作,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和管理水平;培育物联网应用服务新业态,推动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商务平台建设,实现智能仓储、智能物联等技术研发,促进现代再生资源新生态建设,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
专栏2再生资源工程重点方向:
1.再生资源回收领域。依托高青县、桓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博山区铸造固废再生循环利用等示范区,加大塑料制品、铸造用砂、废旧钢铁的回收利用。整合现有废旧钢铁回收、配送资源,以及机动车拆解企业,建立以龙头企业为导向的废旧钢铁回收、加工、配送一体化产业链,加快城市矿山建设步伐。
2.完善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围绕废旧电池、废纸等城市垃圾,按照简洁高效、绿色环保的要求,建立系统完善的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3.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建设。建立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平台项目(废纸废塑料废家电等),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配送的信息化建设。重点企业:淄博博达、淄博大亚金属、淄博恒钧新能源、众益环保等。
(三)实施废渣深度利用工程。针对其他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以建材行业为主,重点打造水泥、新型建材两大产业链,加快各类废渣的综合利用。围绕山铝水泥、东华水泥等企业,以工业废渣用于水泥配料为重点,开发引进水泥处理固废的先进适用技术,打造固废水泥产业链,实现水泥处理固废量的跨越式提升。以固废用于砖、砌块、砂浆、再生骨料等为重点,打造固废新型建材产业链,拓宽各类工业废渣的应用途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
专栏3废渣深度利用工程重点方向:
1.实现水泥处理固废跨越式提升。依托山铝水泥、东华水泥、东佳集团等企业,集中开发赤泥、钛白石膏、污染土、建筑垃圾、飞灰等应用于水泥生产,既可降低生产成本、改善排放指标,又可做大做强固废处理产业链。
2.打造新型固废建材。以淄博天之润、山东维统科技、山东金卡材料、山东宜景等企业为重点,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赤泥、建筑垃圾、高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在新型建材行业的应用。重点企业:山铝水泥、东华水泥、淄博天之润、山东维统科技、山东金卡材料、东佳集团、山东宜景、山东金虹钛白化工等。
(四)实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工程。鼓励综合利用企业与山东理工大学、知名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开发推广利用各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加快综合利用技术研发进程,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基地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赤泥综合利用领域,重点加快赤泥建材、赤泥有价金属提取、赤泥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实现赤泥大规模综合利用技术的根本性突破。工业废渣领域,重点开展石膏、废陶瓷等固废的低成本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升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综合利用企业实施工业化、信息化融合项目,加快智慧车间和智慧工厂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立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
专栏4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工程重点方向:
1.赤泥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组织山东理工大学、中铝山东企业、山东翼冠新能源、山东金卡材料、山东海逸等研发机构、单位,开展赤泥建材、有价金属提取、无害化处理等系列技术攻关项目,实现赤泥综合利用技术根本性突破,为大规模综合利用提供保障。
2.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开展工业废渣、废陶瓷等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升固废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点单位:山东理工大学、中铝山东、淄博天之润、山东翼冠新能源、山东金卡材料、山东海逸等。
(五)实施城企融合发展工程。围绕主城区南部产业生态新城开发改造、中铝山东企业转型升级、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等重大城市规划举措,推动城企融合发展等辐射项目。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建设优质特色学校,以教育事业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培育本土高等院校,引进高端人才,为实现淄博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妥善推进中铝山东企业转型升级工程,有效解决山铝后续高质量发展问题,彻底改善南部产业生态新城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区、周村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
专栏5城企融合发展工程重点方向:
1.落实《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利用基地建设、中铝山东企业转型升级综合开发等土地资源,在主城区南部区域城建规划中,进一步优化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淄博五中等片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引进高端人才,合理规划建设高水平的本土高校,辐射带动周边经济社会发展。
2.中铝山东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利用中国铝业建设中铝齐鲁工业园的契机,规划中铝山东企业精细氧化铝生产线等工业项目,进行转型升级。重点单位:市教育局、张店区、经济开发区、中铝山东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和工作分工,强化联动,对赤泥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合力解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创建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研究院所、创新中心、产业联盟等创新型组织机构,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合作和新技术、新成果的产业化,协同推进综合利用产业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知识产权利用以及应用推广等各环节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按照“公开公正、规范严谨、精准高效”的原则,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前端引导,灵活运用综合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对综合利用市内固废实施积极全面的政策支持,支持资金从当年既有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同一事项,不得同时享受奖励和补助。
1.鼓励创新发展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建设任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载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政策规定比例税前加计扣除。对新列入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产品,分别按绿色工厂100万/家、绿色设计产品50万/家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各区县)
2.实行稳妥积极的土地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落实“七项真功夫”精准突破“双招双引”27条措施》中“统筹土地指标、盘活低效土地资源”措施,对赤泥、钛白石膏等综合利用项目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采取租赁或弹性年期出让的方式予以保障。租赁期限或弹性出让年期为10年。5年内项目达到设计经济社会效益80%以上的,可办理土地出让或续期手续。5年内项目达不到设计经济社会效益30%的,列入用地效益提升类管理;10年内项目达不到设计经济社会效益50%的,解除租赁合同或者不予办理续期手续。实施有利于固废利用的土地政策,合理规划布局规范的综合性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支持利用赤泥对矿坑和闲置土地进行生态治理,不再审批可用固废资源替代的取土、采矿等工程项目。对处置完毕后的固废堆存场土地,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可依法变更土地用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
3.支持项目建设政策。通过股权投资、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分档扶持。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实际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各区县)
4.支持绿色发展政策。适度扩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排放、用能总量指标,建立灵活的跨区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用能指标调配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赤泥、钛白石膏等重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生态环境部门和能源管理部门统筹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用能指标。支持绿色发展政策,对涉及民生保障、协同处置、大宗外贸出口等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差别化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行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能源资源供应政策,打破能源供应壁垒,对基地建设的能源资源供应,不得设置政策性或人为障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占销售收入70%以上的企业,依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划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5.国有资本和上下游企业参与政策。鼓励国有资本、综合利用上下游企业、工程咨询设计建设单位等参股入股综合利用企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采取提供和购买技术服务、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产品推广。鼓励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实现联盟内部合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
6.市场培育政策。对市政工程等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统筹考虑企业采购成本,积极推广工业废渣和废旧材料再生等综合利用产品使用,优先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提倡按一定比例采购列入国家和省相关产品目录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区县)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营造产业生态环境,打造政策洼地,以商招商,增强我市资源综合利用招商引资的竞争力。优化招商引资结构,大力引进完善我市现有产业链的企业,积极引进知名企业、国内龙头企业来我市建立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推进已有意向的综合利用项目尽快落地,抓好引进项目的优惠政策兑现,增强我市招商引资政策优势。(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
(四)压实企业责任。建立固废源头追溯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排废谁处置”的原则,压实企业废物处置责任。固废排放、堆存单位应制定固废处置方案,主动承担废物处置费用。对利用新增固废的,鼓励排废企业给予处理单位不低于已利用固废堆存成本的费用;对安全利用存量固废的,鼓励堆存单位给予处理单位不低于维护成本的费用。加强对现有固废堆存场所的管理,禁止对堆存固废进行补贴。对已有固废堆存场所,企业要合理制定固废利用计划,具备条件的,要确定封堆封库和消除固废堆存场所的时间节点。鼓励产废企业与利用企业采取多种灵活合作方式处理工业固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各区县)
(五)提供人才支持。紧盯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转型发展方向,落实市“人才金政37条”等引才用才政策,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多层次的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和引进高技术研发和创新人才;依托市内高校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提高企业家的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对接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企业重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鼓励市内高校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新兴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鼓励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培养产业急需的各类科研人员、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联合开展在职人员培训。鼓励本地院校授予取得一定成就的综合利用人才名誉职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
(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对在基地建设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失败,应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执法机关要听取当事单位、人员陈述申辩,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相关单位和人员在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大胆尝试、勤勉尽责、未谋私利,对由于缺乏经验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首次触犯有关法律法规条款,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视情免予处罚;确需处罚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因上述情形涉及需追责问责的党员干部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及时清理针对基地建设相关人员的虚假不实、恶意造谣等一切有碍基地正常运行和发展的负面信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各区县)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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