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6年4月5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获批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批复文件的要求,成立了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自创区各市和各国家高新区均成立了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了自创区建设动员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经过近一年的扎实推进,自创区引领和支撑全省创新发展的能力初步显现。2016年,自创区新注册企业超过2万家,同比增长120%以上;预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277亿元,占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1%;预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8%、16%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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