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发挥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优势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助推康养济南建设,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中医药产业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生产加工、中药流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内容。济南是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资源丰富、医疗基础坚实,具有良好的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2020年全市中医药产业营业收入达113.6亿元,其中中药材种植(养殖)13亿元、中药生产加工22.6亿元、中药流通领域销售额60亿元、中医药健康服务业18亿元。
(一)优势条件
1.中医文化底蕴深厚。济南是中医鼻祖扁鹊故里,是中医药学发展高地。2000多年来,仅著书立说、有史可考的“杏林妙手”就多达140余人。济南“药市会”曾是全国三大药会之一,平阴是著名的“阿胶之乡”“玫瑰之乡”,长清瓜蒌、莱芜丹参等道地药材驰名中外。
2.道地药材资源丰富。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3.9万亩, 常规种植品种78个,主产品种有丹参、玫瑰花、阿胶、瓜蒌、酸枣仁等。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79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73个,有平阴县孔村镇、长清区马山镇、商河县殷巷镇、章丘区相公庄镇、莱芜区雪野湖等5大中药材特色品牌基地。药用动物驯养繁育稳步发展,畜牧业药用动物主要有驴、鹿、蜜蜂等。
3.中药生产基础坚实。济南市中药生产加工企业主要有宏济堂、福胶集团、汉方制药、百味堂等23家,其中规上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企业1家,过5亿企业1家。现有备案中药配方颗粒312个,中成药批准文号270余个,重点产品有人工麝香酮、阿胶系列产品等,全年销售额超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4个,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4.流通发展趋向成熟。济南市医药物流发展实力居山东省首位,华润医药、国药集团、上海医药、九州通医药、瑞康医药等全国大型医药物流龙头企业均在我市建立分公司,本地拥有漱玉平民、同科医药等零售连锁、大型医药物流企业。建成全国首个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同步启动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平台、山东省中药质量检测平台等配套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了生产加工企业和各级流通企业紧密衔接的药品配送网络,实现药品流通对全省的有效覆盖。
5.医疗科研支撑有力。济南市中医医疗服务和科研机构众多,全市目前拥有三甲中医医院5家、二甲中医医院7家,中医类医疗机构901家,国医堂实现基层社区全覆盖。拥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创新药物单元平台、山东省现代中药制剂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0余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基地,研究基础实力雄厚。现有国医大师、山东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省级名中医药专家近百名,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9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4个,数量均居全省首位。
(二)瓶颈与不足
1.种植标准化程度低。济南市道地药材种植面积分散,未形成规模优势,缺乏能带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具有地域辐射效应的大品牌。道地药材宣传保护力度不够,科学化、规范化种植水平有待提高,知名度优势未充分发挥。
2.产业优势发挥不足。济南市中药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偏小、分布零散。全市23家生产加工企业中,过10亿的企业仅福胶集团1家,过5亿仅宏济堂1家,三分之一企业在2000万至1亿之间,过半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足2000万。龙头企业引领不足,全年销售额超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数量少,有影响力的中成药大品种稀缺。
3.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品创新和名优产品二次开发力度不够,精深加工技术缺乏,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薄弱,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产业领军人才少,高层次和国际化专业人才不足,难以满足中医药产业升级发展新需求。
4.政策支持合力不够。政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顶层设计不健全,缺乏统一、整体的产业规划布局,不适应全行业管理的要求。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力度不大,部门支持中医药产业政策碎片化,中医药管理和资源配置不完善,难以发挥政策最大化效应。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康养济南”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开放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兼顾,加强中医药疫情防控和科研攻关、事业产业同发展,推动医疗、教学、科研、产业有机融合,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守正创新、突出特色。将继承创新贯穿于中医药产业发展全过程,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药研发和生产,在传承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2.坚持产业升级、开放合作。推动传统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研发引领,带动全产业链优化发展。加强国内外合作,加快中医药走出去战略,把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向全球。
3.坚持道地特性、质量优先。提升济南市道地药材的质量与影响力,以中药材产业标准体系为抓手,推进道地药材种植集约化、现代化、规范化,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
4.坚持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完善政府规划和激励政策,推动产业要素集聚,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
(三)发展目标
全市中医药产业到2023年产值170亿元,到2025年末突破240亿元。
——扩大产业规模。到2023年,中药材种植业、中药生产加工业、中药流通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6亿、28亿、96亿和30亿元;到2025年,分别达到21亿、37亿、142亿和40亿元。
——培育龙头企业。到2025年,培育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中药企业2家,过5亿元的2家,过1亿元的7家,培育/引进瞪羚企业2-3家、独角兽企业1-2家。
——提升科研能力。到2023年,备案中药配方颗粒达到500个以上。到2025年,备案中药配方颗粒突破900个,增加中药新药10种。
——壮大产业集群。到2023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建成25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建成1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新增l家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到202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建成30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建成2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建立品牌模式。到2023年,打造60个“品牌国医堂(中医馆)”;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品牌国医堂(中医馆)”数量超过100家。
(四)区域发展布局
结合地域特色与发展定位,着力打造“一圈两带三区”总体空间发展布局。
——“一圈”:环市建成区周边,依托各区县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建设30家融中药材种植(养殖)、康养旅游以及文化普及等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小镇,串珠成链,推动形成中医药产业生态圈。以章丘、莱芜、钢城等区为主体,重点发展远志、丹参种植基地,打造雪野湖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综合体;依托长清区、平阴县,发展瓜蒌、阿胶、玫瑰等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建设田园观光综合体;以市南部山区为主体,发展诗画南山,主打森林康养、中药种植等特色产业;以济阳区和商河县为主体,打造中医药特色温泉度假疗养产业。
——“两带”:(1)经十路沿线医、教、研融合发展带,即沿经十路东、中、西横向分布的中医药产业发展走廊,重点打造集山东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医、中大二附院、市中医等高校、科研院所、中医医疗机构、企业参与的中医药产业事业协同发展带。(2)小清河流域产、供、销一体发展带,沿线有机串联华润、国药、瑞康、九州通、宏济堂、百味堂等6大国内优势中医药炮制加工与流通销售企业,将我市发展成为一个辐射全国的重要中药流通集散地。
——“三区”:(1)以发展实体经济为核心,依托宏济堂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医药产业片区,以百年老字号宏济堂为基础,建设中药产业集聚区,引领全市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2)以坚持科研创新为驱动,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在大学城片区发展中医药科技片区,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中药研发,搭建济南、澳门中医药产业合作转化平台、产业孵化器,助力中医药企业借澳出海;(3)以强化文化传承为支撑,依托药山片区、长清区和大学科技园区建设中医药文化片区,围绕鹊山扁鹊墓、省中医药博物馆、龙湖湿地、扁鹊采药地药山、扁鹊文化主题公园、“扁鹊故里”生态文化长廊、“神秀谷”和济南黄河风情景观带等,打造集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康养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医药生态文化片区。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群。坚持科技引领,积极推进种植标准化、种源良种化、产地道地化。统筹整合各级涉农等资金使用,加大对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和种苗繁育基地补助力度,提高我市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巩固脱贫成果,振兴乡村经济。
1.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大力开展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推广使用优质种子种苗,从源头保证中药材生产品质。重点支持平阴玫瑰、长清瓜蒌、莱芜和钢城丹参、章丘郎山远志等中药材道地/优质产区的种子种苗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扩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推动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订单生产、打包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宏济堂、福胶集团、百味堂、禾宝药业等企业自办或联办中药材种植基地。积极推进玫瑰、瓜蒌、丹参、远志等优势品种规范化种植,布局驴、鹿、蜜蜂等养殖基地建设,稳步扩大规模。鼓励保险机构为中药种植(养殖)提供基础保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
(二)打造中药生产创新引领区。加大中药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中药新药的研发、中药特医食品、中药延伸产品开发,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医药创新能力。推动存量企业裂变发展,吸引知名中药企业落户我市,促进我市中药产业做优做强。
1.建设一批研发平台。(1)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搭建高标准、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借力山东中医药大学与澳门科技大学强强联合,搭建鲁澳中医药产业研究院,打造国际化发展的中医药研发品牌。(2)支持福牌阿胶、宏济堂等生产企业自建新药研发中心,或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创新产品和技术,支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3)以国际医学科学中心、药谷、生命科学城为依托,建设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等研发机构,以集聚效应形成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开展一系列产品研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优势资源,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加快中药新药创新研究与产业化。(1)加大力度推进中药新药研发生产。特别是针对治疗心脑血管、呼吸系统、肿瘤、慢病、传染病等常见多发疾病,支持培育一批临床效果好、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中成药大品种,并给予一定新药研发奖补激励。(2)支持中药饮片技术创新。支持具有研发实力的中药生产企业,研究新型中药饮片的炮制方法和技术,重点研究我市道地药材与中医临床需求量大的品种。(3)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和生产。鼓励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攻关,支持红日药业、宏济堂制药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加工,对已取得注册或备案且已生产销售的中药配方颗粒项目给予奖励补助。(4)支持院内制剂生产和应用。经评定将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在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及区域范围调剂使用的途径,鼓励院内制剂研发为新药。(5)推进中药衍生品研发。加强药食同源食品和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特医食品等开发和应用,延伸中药产业链。重点推动阿胶、玫瑰、生姜等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和以玫瑰、留兰香等为主要原料的化妆品、添加剂、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开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3.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着力实施“内育外引”,发展一批带动能力强的中药产业龙头企业,引领和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本地百年老字号企业开展智能化建设、集成和技术创新,推进中成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引导中小型中药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和产权制度改革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实施精准招商,加大对国内知名中药企业招引力度,吸引一批中药龙头企业落户我市。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中药产业企业,鼓励中药企业上市,积极支持中药企业股权融资,落实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打造一批高端产业园区。整合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集聚优势企业、高端人才、高新科技,建设一批比较优势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医药产业园区(基地)。推进中医药产业片区建设,争取国家级审批机构、检验检测、申报评价平台资源,搭建共享科创、公共服务、成果转化和学术交流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药企入驻,打造高端化中医药产业基地。推进中医药科技片区建设,以鲁澳中医药产业研究院项目为主体,搭建济南、澳门两地中医药人才、科研、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发展中医药产业咨询指导、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国际交流合作、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项目招引落地等功能,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中医药研发基地。推进中医药文化片区建设,打造以学术交流、会展会议、教育培训、扁鹊文化馆、品牌国医堂(中医馆)、中医药文化产业园、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中医药特色文化街为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同步推动区县食品药品工业园区协同发展,支持其主动承接全市中医药创新成果和产业项目,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中医药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天桥区人民政府、历城区人民政府、长清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中药流通区域中心城市。搭建中药材交易平台,提升中医药物流水平,培育流通骨干企业,打造中药材信息、洽谈、交易、流通网络区域中心。
1.搭建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平台。依托山东中药材采购联盟,打通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打造集供销交易平台、联采招采平台、监管平台于一体的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中心,建立中药材交易的数字化服务体系。面向全国道地药材原产地、药材批发企业、中药饮片厂、医疗机构等,提供从质量认证、供销交易、招采、带量联采,到数字监管、全流程追溯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并探索医保基金向供应商直接结算的支付模式创新,形成中药材交易的“济南模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2.完善中药现代化流通体系。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道地药材生产基地贮藏设施设备升级,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支持漱玉平民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连锁经营、规模发展,加速形成统筹城乡、直达乡镇的省-市-县-乡镇四级配送网络,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布局广、覆盖深、链条短的现代化中药供应体系,助力济南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3.加大中医药国际交流。发挥济南市世界中医药互联网产业大会永久会址作用,积极举办产业论坛、展会等活动,扩大“康养济南、扁鹊故里”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医脉学、针灸学和外治法等特色疗法走出国门。支持宏济堂、福胶集团借船出海,在港澳地区设立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心,建设研发贸易平台、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优秀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中医药服务机构,鼓励药企到境外参加中药产品展销、交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口岸物流办、长清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打造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打造“康养济南、扁鹊故里”为目标,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市、打造中医药文化强市为动力,以“方便看中医、安心用中药、医保可支付、文化得传承”为抓手,全面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着力构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打造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1.聚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济南市中医医院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合作新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提升中医药诊疗能力,打造中医药医疗高地。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建设,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医院,迁建市民族医院,做精市机关医院,培育一批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依托省会资源优势,创建国家或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建设一批智慧中药房,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实施流程再造,实现中药饮片调剂、复核、煎制、包装、配送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控制与管理,为医疗机构、社会药房及个人提供处方流转、智能煎药和配送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2.推动发展中医健康养老服务。发挥“康养济南、扁鹊故里”品牌优势,推动中医药服务和健康养老深度融合,助力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将符合条件的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扩大险种覆盖范围。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智能化服务,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3.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充分挖掘扁鹊故里和中医药资源丰富优势,开发一批医疗康复、养生健身、文化体验等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建设一批扁鹊小镇、阿胶小镇、玫瑰小镇、温泉小镇等中医药特色小镇,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主体活动。扶持宏济堂制药集团、福胶集团、华玫生物等企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文化旅游,积极推进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向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4.推行中医药体医融合新模式。加快中医药与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发挥中医传统功法在运动养生领域的带动效果,推动太极拳、太极剑、八段锦、五禽戏、易筋经、六字诀等中医养生运动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传统功法俱乐部,开展中医传统功法赛事,培养掌握健身功法的中医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推广中医传统养生健身功法,推进中医健身功法示范社区建设,着力打造中医运动服务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5.建设中医药森林康养工程。充分发挥我市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森林康养与中医药健康养生有效结合,强化各森林旅游地与中医医疗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森林自然疗养、亚健康理疗、康复康养、养生养老等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产品。[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五)打造中医药大数据产业优势发展集群。加快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一体化的中医医疗服务平台,汇聚全市中医优质资源,实现面向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项医疗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诊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加快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院信息系统。建成覆盖所有医疗机构中医药医疗、“治未病”、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的网络体系和中医药综合信息平台,推广智慧中药房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2.放大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作用。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中医药信息资源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中西医协同应用,建设市级中医药数据中心。放大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作用,创新全量实时汇聚模式,统筹网络安全和数据应用,加强中医药大数据应用研发,建设“智慧中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大数据局]
3.建设智慧中医云平台。构建一体化的中医医疗服务平台,汇聚全市中医优质资源,实现面向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项医疗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通过中医智能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名老中医经验智能化传承系统、中医药知识库、名老中医AI工作室、远程会诊等系统的建设,实现市内特色中医专科专病诊疗规范、名老中医优势病种诊疗经验等信息化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复制、推广、“下沉”与应用,并将中医诊疗服务数据上传;通过远程带教、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等系统的建设,实现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远程会诊及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4.支持中医药数字化研究。支持世界数字化中医药(扁鹊)研究院在中医药数字化解决方案、优势病种管理模式研究与示范应用、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海外中医药数字化教育、互联网医疗等领域展开深入研究,加强中医药和大数据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制定市直部门、区县目标任务配档表,建立科学督导考核机制。各区县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具体措施,指导、监督中医药产业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产业突破十大工程
“十四五”时期,着力培育中医药研发、生产与流通等中医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紧扣打造中医药新产业标杆和发展全产业链,全力突破产业链关键节点型项目,重点实施十大工程,即中药材种植示范工程、中药研发创新工程、中药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中医药国际交流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工程、中医药产业片区建设工程、鲁澳中医药产业发展工程、中医药康养文旅工程、智慧中医药建设工程、中医药特色小镇工程等,抢抓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机遇,加速推进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历城区人民政府、长清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中药材种植政策
加大对新发展不少于5个种类道地药材的种苗繁育基地或面积不少于500亩(含)的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支持力度,鼓励申报国家、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制定扶持政策,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新药研发政策
支持产品研发创新。对新获得国家一、二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支持临床试验。对企业开展自主研发的一类和二类新药,新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进入临床研究的,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科技局]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单位,以及生物医药产业省级以上的公共研发平台新增项目,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增强医疗服务政策
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对引进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方面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在济行医且带徒每年超过2个月)的医疗康复机构,新获评国家、省、市级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支持中医科研成果转化,新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医科研课题资助的,或者中医药领域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扶持重大项目政策
对在我市范围内新投资的大健康项目(包括生物医药研发、生产、流通项目以及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康复等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下同)实际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对已取得注册或备案且已生产销售的中药配方颗粒项目,按照《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81号)执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
(七)加大基金支持政策
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依托济南生物技术及医疗产业发展母基金,突出扶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中药类“四新”企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对驻济药物研发机构新取得创新药(1类新药)临床试验批件后,因资金问题尚未进入临床研究的,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创新药(1类新药)临床试验研究的意见》(济政办字〔2021〕12号)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上市扶持政策
对拟上市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扶持补助。对在山东证监局完成报备并正式进入辅导期的,对在中国证监会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对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上市的企业,对首发上市的企业按融资额(含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上市的公司首次增发实现的融资额)给予扶持补助;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的,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扶持补助;对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制并在省政府认可的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扶持补助。以上三类扶持补助按照《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济政发〔2018〕31号)执行。(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实施重点品牌培育战略
支持中药产业园区打造全国、省级中医药产业示范园区,鼓励本地产道地药材申请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使用,评选“济南市十大中医药企业”“济南市十大道地药材”“济南市十大特色药材”“济南市十大中成药品牌”“济南市十大院内制剂”,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培育具有突出优势的知名品牌,打造济南市中医药品牌集群,提升我市中医药产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加快人才培养政策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人才优势,汇聚省内外中医药名家力量,开展中药材良种繁殖技术、中药制剂加工等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和运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大应用型中医药产业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实施中医药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重点培养一批中医药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着力吸引中医药产业相关行业高、精、尖管理和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建立监督评估机制
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建立相应的评价评估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区县中医药产业工作的指导,定期对各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并落实问责机制,提炼工作经验,评估工作成效,确保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济南市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十大工程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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