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资助,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对通过复审认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2、对新认定的国家和山东省行业“隐形冠军”、“瞪羚企业”,除争取省、市两级奖励外,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并对其流动资金贷款给予50%贴息,每家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对山东省、济南市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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