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统筹加强产融合作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统筹协调,聚集更多优质金融资源,支持制造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重要指示,抢抓国家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聚焦“十强”产业、标志性产业链、重点行业引领项目、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项目、上市培育和创新创业成长项目等,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实施七大专项行动,增强金融精准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更好发挥金融对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构建“两库一平台”金融服务体系
(一)建立重点融资项目库。整合全厅项目资源,建立涵盖制造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投融资项目库,2023年底,力争入库企业项目达到3万家(个)以上。
1.“十强”产业提升项目。围绕全省“十强”产业、规上工业企业,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化工、现代轻工纺织等产业升级项目为主体,征集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2.重点行业引领项目。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11条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核心龙头企业为主体,征集产融合作融资需求。
3.高成长梯度培育项目。以国家和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制造业领航企业等为主体,征集科技金融创新融资需求。
4.上市培育和股权投资项目。以上市培育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省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企业为主体,征集上市培育、股权投资及投贷联动融资需求。
5.创新创业培育成长项目。以省“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和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孵化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为主体,征集初创期、成长期企业融资需求。
(二)建立投融资机构资源库。汇集各类投资资源,根据不同机构的投融资特点,建立优质投融资机构资源库,2023年优选优质投融资机构入库300家以上,以后年持续新增100家以上。
1.银行业金融机构
(1)国家政策性银行。以国家开发、进出口和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组织和引导固定资产投资和中长期项目贷款,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扩大规模实现再生产。
(2)国有大型银行。以中农工建交等商业银行为主体,组织和引导信贷资金对接产业发展和省重点技改项目,推动一批有代表性的技术改造企业发展壮大。
(3)股份制银行。以招商、中信、华夏、浙商、恒丰等重点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组织开展科技创新融资,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4)城市商业银行。以齐鲁、青岛、北京及各市城商行为主体,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植、政府性担保和科技创业贷款,引导银行扩面提质降费增效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2.基金投资机构。多方式、多渠道联系基金投资机构,与国家大基金和头部优质机构建立工作协作,按照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条件和投资需求,分类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并购投资机构资源库。
3.担保保险公司。联系省再担保投融资集团、进出口信用保险、人民保险、平安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产(企)需求的担保保险产品,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出口外贸制造企业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等提供担保保险融资支持。
4.上市培育辅导机构。联系协作省内外知名投融资机构和券商、会计、法律、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优选一批行业专业精英成立“董秘咨询师”“金牌保荐师”“注册辅导师”,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实用上市培育。
(三)建立投融资对接平台。不断优化提升产投平台设置,开设“优质投融资机构资源库”“先进制造业融资项目库”“产业资本智慧对接”“企业在线路演”等七个模块和“信贷服务”“基金投资”“上市培育”三大系统,对金融机构进行价值评价和实用性评估,动态调整扩大合作范围。对国家专项、重大技术攻关等重点项目,实施“挂图督办”,汇集多方金融资源集力支持,为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资金要素保障。
三、实施“七大”专项行动
(一)银行信贷提升行动。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费补助政策引导,与合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开通技改项目快捷审贷通道,每年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投融资增长7%以上。实施批量综合授信,为重点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产业示范基地和工业园区,提供产业集群贷、园区担保增信贷等。实施金融产品创新,为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制造业领航企业等高成长企业,提供专精特新贷、上市培育贷、“小巨人”信用贷等。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首贷培植和科创保增信贷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和规模10%以上。
(二)基金投资引领行动。充分发挥省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和省新动能基金带动作用,围绕省重点产业链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制造业领航企业等高成长企业。组织“齐鲁企舞”投融资路演推介,建立“1(济南总部)+3(北上深扩展基地)+15(市运营中心)”投融资路演服务体系。每年组织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100余场,投融资合作意向100亿元以上。
(三)担保保险创新行动。推动银保增信合作,鼓励加大对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的融资支持力度,扩大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保证替代类保险产品等应用。进一步健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开展“见贷即保”“见担即贷”业务合作,每年实现全省小微企业担保融资1000亿元以上。
(四)存量贷款接续行动。综合使用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等金融接续政策,为企业无缝续贷提供支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压贷、抽贷、断贷,保持企业流动性资金安全稳定。进一步构建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发挥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作用,扩大应急转贷服务范围,规范应急转贷备案机构运营,不断提升转贷服务效能,每年为5000家以上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转贷1000亿元以上。
(五)上市培育助推行动。组织实施“泰山登顶”上市培育专项行动,把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制造业领航企业等高成长企业作为上市培育“金种子”,优选上市培育企业1000家以上。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开设“专精特新专板”,为专板挂牌企业量身定制发展规划、股权改造、市值评估、融资对接、上市辅导等专项服务,每年培育上市辅导企业8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0家、IPO企业20家以上。
(六)产业金融强链行动。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信息共享,围绕重点产业链,加强财政金融资源协同联动,鼓励民营龙头企业探索发起行业市场化融资服务,支持核心企业扩大融资规模,签发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发行债券和开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等特色融资,打通大中小企业融通的资金要素渠道,每年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
(七)产投合作拓展行动。创新开展双招双引和基金招商,加大与实力央企、省属国企和上市公司协作,引导与省内特色产业和科创企业合作,开展产投协作、引资入股和并购投资,帮助困难企业纾困解难。会同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在国际贸易平台“选择山东”开设“山东先进制造业板”,对接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融通协作、双向投资和跨境撮合,实现走出去引进来“做大做强”。每年推动国际产投合作5家10亿美元、国内产投合作50家100亿元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金融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金融促进工作,按年度明确工作要点,按季度组织调度统计,按月督导重点工作落实。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局,都要建立融资促进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对接配套方案和季(月)工作重点及实施措施,根据地区禀赋、产业特色和工作重点,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产业链、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对接活动。
(二)组织对接服务。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行动”,根据省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县投融资需求,组织开展“三进一联”(进产业、进园区、进集群和联企业)投融资专项对接活动,统筹协调银行保险、基金投资、融资担保、证券投行、管理咨询等金融机构,量身定制金融对接方案、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开展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全成长过程的精准对接,持续提升产(企)业融资多元性、可得性、便利性和实用性。
(三)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国家和省市财政金融政策,引导各类投融资资源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高成长企业的投资力度。组织开展前瞻和实用性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数字金融研究,创新实施产融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具有独特性、原创性的改革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惠企政策宣介,积极推动金融辅导和联系帮包机制入企对接,加力支持一批创新强、成长好、竞争优势突出的重点产(企)业项目做大做强。
来源:招商网络
2024年度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2024-09-18山东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的通知
2024-09-12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
2024-08-21山东省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2024-07-12山东省加快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024-07-11山东省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2024-07-08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024-07-04山东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07-04山东省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07-04山东省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方案
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