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商网络> 正文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稳定经济、稳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促进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金融服务,提升区域营商环境,高新区拟围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2022年普惠金融专项攻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对象、范围、标准
(一)企业
工商登记、税收户管地在高新区的小微企业,企业规模符合工信部对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2022年底前在市智慧金融平台完成登记注册。
1.支持范围
单笔贷款符合普惠贷款标准范围(1000万元及以下);非借新还旧类贷款;企业贷款没有享受过其它贴息政策奖励,或享受过部分比例贷款贴息。
2.补贴标准
未享受过贷款贴息的企业,按照单笔贷款发放额度的1%进行补贴;已享受过部分比例的贷款贴息的企业,未贴息部分超过单笔贷款额1%的,按照单笔贷款额1%进行补贴,未贴息部分不足单笔贷款额1%的,按利息总额与已贴息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单笔贷款总贴息额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单个企业多笔贷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3.证明材料
企业贷款合同及贷款发放凭证,还款流水、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结清证明。
(二)银行机构
支持范围及标准:2022年,为高新区辖区内企业新增普惠金融贷款总量前三名的市内银行机构,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补贴程序:市级银行机构提供各分支机构普惠贷款发放证明。
二、政策保障
(一)强化政策宣传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金融管家入企辅导,加大对金融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小微企业推送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组织各金融机构录制金融政策宣传短片,在高新融媒进行全面推广。
(二)常态化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
加强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各银行机构与镇街、部门、专班、园区的联动,畅通银企对接渠道,通过“金融大集”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分领域、多层次开展融资对接,快速、精准响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附则
本文件有效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意见与其它贷款贴息类政策不超额重复享受,各企业需做出真实性承诺,若企业虚假承诺,一经发现,管委会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企业违规行为将纳入全区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所有高新区奖励资金。
本意见由金融发展服务部和财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来源:招商网络
聊城高新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2024-05-09聊城高新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09-26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的 实施意见
2023-09-19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3-05-31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县委书记王峰一行到访谷川联行
2021-07-26聊城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1-09